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十年间
深度关注|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
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,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

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救济途径有哪些?

发布时间:2016-10-19  来源:中国法制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]

  全民公众讯(杨奇)在日常消费领域,经常发生买卖双方因产品质量发生的各种纠纷,在很多情况下,处于弱势地位的个体消费者,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选择妥协和退让,而一些处于强势地位的经营者,态度蛮横霸道,如果你不幸遇到这种事,除了选择忍气吞声外,还有其他处理方法吗?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三十四条规定:“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,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:(一)与经营者协商和解;(二)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;(三)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;(四)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;(五)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”因此,当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形时,解决与经营者纠纷的途径是很多的,不需要用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方式助长不良经营者的嚣张气焰,要用法律为武器,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

【免责声明】:以上图、文、音/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(本网原创文章除外),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。我们尊重原创,也注重分享。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,禁止用于商业用途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。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,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,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: 3555333776,微信号:GAN160003,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。电话:010-89525216。本网投稿邮箱:3555333776@QQ.COM。通讯地址: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(京贸中心)二层15号。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,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、来源:XXXXX网站。
点击查看更多评论>>发表感言:
验证码,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。